2008年9月1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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斥资千万的“陋室园”何陋之有?
赵志疆

  唐朝著名诗人刘禹锡任和州(今安徽和县)刺史时的住所,因为他的一首《陋室铭》而广为人知。最近,和县计划斥资数千万元,将已显陈旧的陋室整体扩容改造,打造成全新的“陋室园”(9月8日《新安晚报》)。
  “山不在高,有仙则名。水不在深,有龙则灵。”刘禹锡的佳句脍炙人口,虽然通篇写“陋”,却又处处显出不陋,原因在于,在诗人眼中,道德文化的富足要远胜于物质条件的优越。因此,才会有“斯是陋室,惟吾德馨”这样的点睛之笔。陋室之所以名满天下,不仅因为条件简陋,更因为主人情调的淡泊高雅。
  正因为如此,重金打造“陋室园”的消息令人吃惊。对于这样“文化搭台、经济唱戏”的做法,窃以为难逃两方面的质疑:
  其一是合理性。刘禹锡的住所本是仅容一床一桌一椅的斗室,改造后集亭台楼阁于一身、占地逾百亩的园林建筑,是否还能冠冕堂皇地以“陋室”命名?实际上,如此本末倒置、面目全非的做法比比皆是。伴随着经济发展大潮的风起云涌,很多历史人物被争相翻出故纸堆,稍加包装就打着文化的旗号推到“振兴地方经济”的前台,“陋室”变“豪宅”不失为最新的例证。只是,如此一心想要借助文化“起跳”的工程,能否最终实现“弘扬传统文化”的口号?换句话说,那些颠覆了历史本来面目的“古迹”,除了制造一时轰动之外,能否达到预期的经济收益?
  其二是合法性。作为一个年财政收入只有二三亿元的小县,投入数千万元改造一间“陋室”的消息已令人吃惊,而这,还只是“将启动大规模建设”的一部分。难以想象,全部完成这些工程需要多大的投入?如此巨大的政府投资,究竟动用了多少预算内资金,又有多少来源于预算外资金?这些预算内资金的本来用途是什么,变更用途是否经过了人大的审批?那些预算外资金又为什么没有用于解决更为迫切的民生问题,而是画蛇添足地为“陋室”建“配套设施”?难道在当地决策者眼中,改造“陋室”竟然比改善民生更迫切更重要?
  与纯粹的商业开发不同,在“文化搭台、经济唱戏”的过程中,政府投资行为不仅面临着文化的评判,同时必然面对公共财政的考问。商业开发失败,大不了改换门庭,而政府投资的失败,则要以牺牲本地民众的福祉为代价,委实是一项不容失败的工程。然而现实情况是,不容失败的工程时常以失败告终,除却文化层面的批评之外,很少有人能够想到始作俑者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。正因如此,才会有越来越多的地方决策者前赴后继地介入这样的“赌局”——不管经济大戏能否唱好,先打着文化的旗号把台子搭起来再说。唱好了,领导面子生光;唱不好,权当交了“学费”。所谓传统文化、历史人物,只是搭建台子的原材料,其实际形象与自身价值显然并不重要。
  斯人已矣、陋室不复,原本超然物外的陋室,却成了旨在招财进宝的招牌。面对如此豪宅,借用刘禹锡援引孔夫子的话反问一声——到底何陋之有?